羨余
詞語解釋:
1.盈馀;剩馀。
2.唐以后地方官員以賦稅盈馀的名義向朝廷進貢的財物。
3.清代州縣在正賦外還增征附加額,這部分收入除去實際耗費和歸州縣官吏支配的以外,其馀的解送上司,名為羨馀。
[present additional taxes to the emperor regularly] 封建時代地方官吏向人民勒索來定期送給皇帝的各種附加稅
蔡京又設法搜求羨余錢糧,以助供應。——《小五義》
分詞解釋:
州縣:
1.州與縣的合稱。
2.指州縣官。
名義:
①名分;資格;稱號:個人名義|代表名義|以革命的名義。
②表面上;形式上:他名義上是幫助我,實際上是羞辱我。
朝廷:
①帝王接見大臣和處理政務的地方。
②借指帝王:報效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