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查
詞語解釋:
搜查違禁的或構成犯罪的物品并予以沒收。又作“查抄”。
[search and confiscate] 搜查違禁的或構成犯罪的物品并予以沒收。又作“查抄”
分詞解釋:
查抄:
檢查并沒收:查抄非法出版物。
沒收:
法律上指強制無償地收歸國有。有幾種不同性質的沒收:(1)刑罰的一種。即沒收財產。(2)訴訟上的一種強制措施。如對罪犯用于犯罪活動的本人財物予以沒收。(3)行政管理上的一種強制措施。如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用于違法活動的本人所有的工具予以沒收。(4)行政處罰的一種。如沒收違反藥品管理法生產、銷售的藥品。(5)革命措施的一種。如新中國成立后沒收地主土地、官僚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