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官
詞語意思:
1.我國古代把天上的恒星幾個幾個地組合在一起,并命名。這種恒星組合叫星官。
2.指天文星象。
3.指掌天文星象之官。
4.星神。
分詞解釋:
恒星:
本身能發出光和熱的天體,如織女星、太陽。過去認為這些天體的位置是固定不動的,所以叫做恒星。實際上恒星也在運動。
天文:
有關日、月、星等天體的自然現象的通稱。在一起:
1.同在一處。如:將這些成分混合在一起。
2.作為一個整體或總和;總計。如:這些論據放在一起成為一個令人信服的論辯。又如:將這些成分混合在一起。
幾個:
少數的。如:相對來說沒有幾個朋友。
星象:
指星體的明﹑暗及位置等現象。古人據以占測人事的吉兇禍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