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異

合同異
詞語解釋
戰國惠施學派的基本觀點。認為一切事物的差別﹑對立是相對的,強調差異之中有同一,并以“天與地卑,山與澤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等命題來進行論證,對古代邏輯思想的發展有一定貢獻,但夸大了概念的同一性,忽視了個體的差別,因而導致相對主義的錯誤。
分詞解釋
認為:
對人或事物確定某種看法﹐做出某種判斷。
一定:
1.一經制定;一經確定。
2.固定不變;注定。
3.規定的,確定的。
4.必然;確實無疑。
5.表示堅決。多用于第一人稱。
6.某種程度的;適當的。
7.特定。
8.猶統一。
因而:
1.連詞。表示下文是上文的結果。
2.匆促;草草;輕易。
3.輕忽;很不重視。
4.輕微;不足道。
事物:
指客觀存在的一切物體和現象: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變的。
貢獻:
①拿出物資、力量、經驗等獻給國家或公眾:為祖國貢獻自己的一切。
②對國家或公眾所做的有益的事:他們為國家做出了新的貢獻。


合同異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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