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革
詞語解釋:
罷免,革除。
分詞解釋:
罷免:
1.免除官職。
2.選民或代表機關撤銷所選出的人員的職務。
革除:
①鏟除;去掉:革除陋習。
②開除;撤職。
● 革
◎ 去了毛經過加工的獸皮:皮革。革履(皮鞋)。革囊。
◎ 改變:革新。革命(a.原意是改變命運;b.現指改變社會制度、建立新社會的群眾運動;c.亦指改造舊技術、舊思想的運動)。改革。變革。
◎ 取消,除掉:革除。革職。革故鼎新(去除舊的,建立新的)。
◎ 中國古代樂器八音之一,如鼓等。
◎ 姓。
● 休
◎ 歇息:休整。休假。休閑。離休。
◎ 停止:休業。
◎ 完結(多指失敗或死亡)。
◎ 舊指丈夫把妻子趕回母家,斷絕夫妻關系:休妻。
◎ 不要:休想。休提。
◎ 吉慶,美善,福祿:休咎(吉兇)。
◎ 助詞,用于語末,與“罷”、“了”等用法相當:歸休。
◎ 辭去官職:休官。
● 休
◎ 古同“煦”,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