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方

天方
詞語解釋
原指伊斯蘭教發源地麥加﹐后泛指阿拉伯。
我國古時指阿拉伯
《天方夜譚》
分詞解釋
泛指:
1.謂手指輕彈琴弦。
2.謂不專指一事或一人。
麥加:
伊斯蘭教第一圣城。在沙特阿拉伯西部。人口36.7萬(1976年)。公元570年穆罕默德誕生于此,并在此創立和傳播伊斯蘭教。城內著名的石殿“克爾白”,也稱“天房”,公元623年被定為穆斯林禮拜方向。從此,麥加成為世界穆斯林朝拜中心,每年朝覲者達百萬以上。
發源地:
1.河流開始流出的地方。
2.借指事物發端﹑起源的所在。
伊斯蘭教:
世界三大宗教之一。7世紀初阿拉伯半島麥加人穆罕默德創立。信仰安拉(真主)為唯一的神,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主要經典為《古蘭經》,規定念清真言、禮拜、齋戒、納天課、朝覲等為教徒(稱為“穆斯林”)必遵的“功課”。主要有遜尼、十葉兩大教派。廣泛流傳于亞、非、歐、美各國。7世紀中葉傳入中國,舊稱“回教”、“天方教”、“清真教”等。


天方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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