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樂

胡樂
詞語解釋
古代稱西北方及北方民族和西域各地的音樂。
分詞解釋
西域:
漢代以后對今甘肅玉門關以西地區的通稱。狹義指蔥嶺以東,廣義泛指亞洲中西部、印度半島乃至東歐、北非等地。
音樂:
藝術的一種。以有組織的音響所構成的藝術形象來表現人的思想感情、反映社會生活。必須通過顯示其實際音響的演唱、演奏才能為聽者所感知而產生藝術效果。節奏、旋律、和聲、管弦樂法為其基本要素和表現手段。分聲樂、器樂兩大類別,又可按體裁、形式分為交響曲、協奏曲、室內樂、合唱、歌曲以及絲竹、吹打、說唱音樂等。在歌劇、舞劇、戲曲、電影等綜合藝術中,音樂是重要的構成因素之一。
北方:
①北。
②北部地區,在我國一般指黃河流域及其以北的地區。
代稱:
別名,別稱。
民族:
具有共同語言、地域、經濟生活及其表現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的穩定共同體。是人們在一定歷史發展階段形成的。如原始民族、古代民族、近代民族、現代民族。習慣上指以地緣關系為基礎的一個國家或地區的人們共同體,如中華民族、阿拉伯民族等。

胡樂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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