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萬春

胡萬春
詞語解釋
胡萬春(1929- )作家。浙江鄞縣人。當過學徒。建國后在工廠工會和黨委宣傳部門任職。曾任《勞動報》編輯。后專事創作。著有自傳體中篇小說《骨肉》、短篇小說集《家庭問題》、長篇小說《蛙女》等。
分詞解釋
家庭:
以婚姻和血統關系為基礎的社會單位,包括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親屬在內。
工會:
工人階級的群眾性組織。最早出現于18世紀中葉的英國,后各國相繼建立。一般分為產業工會和職業工會兩大類。
創作:
1.亦作“剏作”。
2.制造,建造。
3.始創。
4.特指文藝創作或文藝作品。
長篇小說:
篇幅長的小說。它常常通過較多的人物和錯綜復雜的情節﹐反映一定歷史時期社會生活的面貌和矛盾沖突。
建國:
①建立國家:建國功臣。
②建設國家:勤儉建國。

胡萬春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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