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假
詞語解釋:
謂暫時代理其職。
分詞解釋:
暫時:
①短時間的:這是暫時的困難。
②副詞。表示事情或狀態延續的時間短:暫時休會|暫時閉上眼睛。
代理:
法律上指以他人的名義,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對被代理人直接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代理的產生,有的是受他人委托,有的是由法律規定,有的是由有關部門指定。如在訴訟中,當事人聘請律師代理進行訴訟活動。有些行為如立遺囑、婚姻登記等不能成立代理關系。
● 假
◎ 不真實的,不是本來的,與“真”相對:假山。假話。假冒。假釋。假死。虛假。真假。弄虛作假。
◎ 借用,利用:假借。假貨。假道(借路)。假手(利用他人為自己辦事)。假公濟私。不假思索(用不著想)。
◎ 〔假名〕日本文所用的字母,多借用漢字的偏旁。楷書稱“片假假”,草書稱“平假假”。
◎ 據理推斷,有待驗證的:假設。假使。假令。假如。假若。
● 假
◎ 照規定或經請求批準暫時離開工作或學習場所:假日。假條。病假。
● 權(權)
◎ 職責范圍內支配和指揮的力量:政權。權力。權威。權貴。權柄。權勢。生殺予奪之權。
◎ 有利的形勢:主動權。
◎ 變通,不依常規:權變。權謀(隨機應變的計謀)。權術。智必知權。
◎ 暫且,姑且:權且。
◎ 秤錘:權衡。
◎ 衡量,估計:權其輕重。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