疆臣

疆臣
詞語解釋
負鎮守一方重責的高級地方官吏。清代稱總督﹑巡撫為封疆大吏,省稱疆吏或疆臣。
分詞解釋
重責:
1.重大的罪責。
2.嚴厲地責罰。
巡撫:
①巡察安撫:巡撫疆域。
②官名。從明代宣德時起,各省專設。清代正式成為省級地方政府長官,總攬一省軍事、刑獄、吏治等。
封疆大吏:
封疆:用筑土臺表示疆界,指擁有的疆域;大吏:大官。在疆域內統治一方的將帥。明、清時指總督、巡撫一類的各省長官。
鎮守:
1.指軍隊駐扎在重要的地方防守。
2.看護﹔守護。
高級:
①(階段、級別等)達到一定高度的:高級神經中樞丨 高級干部丨 高級人民法院。
②(質量、水平等)超過一般的:高級商品丨 高級毛料。

疆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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