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詞

證詞
詞語解釋
證明案件或事情真相的言詞。
[testimony;attestation] 當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作證時的言詞
分詞解釋
事情:
1.事物的真相;實情。
2.事理人情。
3.人類生活中的一切活動和所遇到的一切社會現象。
4.猶工作,職業。
言詞:
1.說話或寫文章時所用的詞句。
2.指言論。
真相:
1.佛教語。猶言本相﹐實相。后指事物的本來面目或真實情況。
2.謂實任宰相。
3.猶寶相。即神﹑佛的畫像或塑像。
案件:
1.有關訴訟和違法的事件。
2.泛指事件。


證詞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1/3013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