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訊

證訊
詞語解釋
查證審訊。
分詞解釋
審訊:
審理案件時對當事人進行訊問。
查證:
調查證明。

● 證(證)
◎ 用人物、事實來表明或斷定:證明。保證。證實。作證。對證。論證。人證。物證。
◎ 憑據,幫助斷定事理的東西:證據。憑證。證書。出入證。證章。有詩為證。證券。
● 訊(訊)
◎ 問,特指法庭中的審問:審訊。刑訊。訊問。
◎ 消息,信息:通訊。音訊。訊息。
◎ 告,陳訴:“夫也不良,歌以訊之。”
◎ 中國西周時對俘虜的稱謂:執訊(意思是捉到俘虜)。
◎ 古同“迅”,迅速。

證訊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1/3014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