獬豸冠
詞語解釋:
1.古代御史等執法官吏戴的帽子。
2.指御史等執法官吏。
分詞解釋:
御史:
1.官名。春秋戰國時期列國皆有御史,為國君親近之職,掌文書及記事。秦設御史大夫,職副丞相,位甚尊;并以御史監郡,遂有糾察彈劾之權,蓋因近臣使作耳目。漢以后,御史職銜累有變化,職責則專司糾彈,而文書記事乃歸太史掌管。
2.喻指起監督作用的人或事物。
帽子:
1.戴在頭上保暖﹑防雨﹑遮日光或裝飾的用品。
2.指罩或套在器物上方,形狀與用途似帽子的東西。
3.指文章開頭的引子﹑套語。
4.指所加的罪名或壞名義。
官吏:
舊時政府工作人員的總稱。
執法:
1.執行或執掌法令。
2.執法的官吏。王莽時曾改御史為“執法”。
3.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