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省
詞語解釋:
1.漢以仆射總理六尚書,謂之都省。唐垂拱中,改尚書省曰都省。后亦以指尚書省長官或尚書省政事堂。
2.都察院。
分詞解釋:
總理:
①中央政府首腦的名稱之一。
②有的政黨、社團的領導人也稱總理。如孫中山是中國國民黨的總理。
垂拱:
垂衣拱手,謂不動手,不做什么事:垂拱而治。
都察院:
官署名。明清時的監察機構。1382年明太祖廢漢以來的御史臺,設都察院。專司巡按州縣,考察官吏,整飭風紀。1723年以六科給事中并入,合稱科道。
長官:
1.上級官員﹔上司。
2.眾官之長。多指級別較高的官吏。
3.唐宋時多指縣令。
4.官吏的泛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