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幙
詞語解釋:
古代湘貴地區少數民族酋長對其所部頭領的稱呼。
分詞解釋:
少數民族:
指多民族國家內人口居于少數的民族,也有指外來移民的。在中國,有蒙古、回、藏、維吾爾、苗、彝、壯、布依、朝鮮、滿、侗、瑤、白、土家、哈尼、哈薩克、傣、黎、傈僳、佤、畬、高山、拉祜、水、東鄉、納西、景頗、柯爾克孜、土、達斡爾、仫佬、羌、布朗、撒拉、毛南、仡佬、錫伯、阿昌、普米、塔吉克、怒、烏孜別克、俄羅斯、鄂溫克、德昂、保安、裕固、京、塔塔爾、獨龍、鄂倫春、赫哲、門巴、珞巴、基諾等55個少數民族,人口約9132萬(1990年),占全國總人口8%。分布呈大雜居、小聚居格局。多有本民族語言文字,部分通用漢語文。宗教和自然崇拜有廣泛深刻的影響。社會發展較漢族緩慢,經濟比較落后,且發展不平衡。多從事農牧、漁獵生產。解放后,通過民主改革,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實現了各民族之間的團結平等。各少數民族與漢族一起走上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道路。
其所:
一個合適的或指定的位置。
酋長:
1.盜賊的首領。
2.部落的首領。
稱呼:
1.叫。對人呼喚其身份﹑名稱等。
2.表示被招呼對象的身份﹑地位﹑職業等等的名稱。
地區:
①指較大的區域范圍:沿海地區|發達地區。
②中國省、自治區根據行政管理的需要劃分的區域。包括若干個縣、自治縣、市。不是一級行政區域。設立行政公署,作為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20世紀80年代起,有些地區撤銷,所管理的縣、自治縣、市改由地級市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