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詭
詞語意思:
比喻文筆變化多致。
分詞解釋:
變化:
事物在形態上或本質上產生新的狀況:化學變化ㄧ變化多端ㄧ情況發生了變化。
文筆:
①古代泛指文章、文辭。后指文章的風格筆調。
②六朝人把文體區分為文、筆。有韻的作品(詩賦)為文,無韻的文章為筆。也泛稱有情采的詩賦為文,議論記敘一類的文章為筆。后世論文也區分文、筆,如有韻對偶的為文,無韻散行的為筆。
● 詭(詭)
◎ 欺詐,奸滑:詭稱。詭道。詭詐。詭辯(a.無理強辯;b.邏輯學上指似是而非的論證,如“詭詭論”)。
◎ 怪異,出乎尋常:詭異。詭怪。詭秘(隱秘難測)。詭譎。
◎ 責成:詭求(責求,索討,如“詭詭無已”)。
◎ 違反:言行相詭。
● 波
◎ 水面振蕩起伏的運動:波浪。波濤。波瀾。波光。波紋。波蕩。推波助瀾。波及(影響到,牽涉到)。
◎ 物理學上指振動在物質中的傳播能量遞進的一種形式:電波。光波。超聲波。波長。波段。波速。波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