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居
詞語解釋:
1.水匯聚之所。
2.居住。
分詞解釋:
匯聚:
同‘會聚 ’。
居住:
較長時期地住在一個地方:他家一直居住在北京。
● 都
◎ 大都市:都市。都會。通都大邑。
◎ 一國的最高行政機關所在的地方,京城:首都。國都。京都。建都。
◎ 美好:“雍容閑雅,甚都”。都麗。都雅。
◎ 總:都為一集。
◎ 居:“都卿相之位”。
◎ 古代稱頭目、首領。
◎ 姓。
● 都
◎ 全,完全:都要。功課學得都不錯。
◎ 表示語氣的加重:一動都不動。
● 居
◎ 住:居住。居民。同居。隱居。居處(a.住所;b.指生活處境)。
◎ 居住的地方:新居。故居。遷居。蝸居(喻窄小的住所)。
◎ 當,占,處于:居首。居中。居高臨下。二者必居其一。
◎ 安著,懷著:居心(懷著某種念頭,有貶義)。
◎ 積蓄,儲存:奇貨可居(a.指商人把珍稀的貨物儲存起來,等待時機高價出售;b.喻挾持某種技藝或某種事物以謀求功名利祿)。
◎ 停留:居守。
◎ 平時:平居。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