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寺
詞語解釋:
1.太常寺的別稱。
2.寺院中統管總務的執事僧。
分詞解釋:
寺院:
1.佛寺的總稱。
2.指其他宗教的修道院﹑神學院等。
太常:
1.古代旌旗名。
2.官名。秦置奉常﹐漢景帝六年更名太常﹐掌宗廟禮儀﹐兼掌選試博士。歷代因之﹐則為專掌祭祀禮樂之官。北魏稱太常卿﹐北齊稱太常寺卿﹐北周稱大宗伯﹐隋至清皆稱太常寺卿。參閱《漢書.百官公卿表上》﹑《通典.職官七》。
執事:
①工作;掌管某項事情:各自執事去了|那些執事的大丫頭,誰不愿意這樣呢。
②有差事的人:朝之執事,亡非同類|遲衡山貼的祭祀儀注單和派的執事單還貼在壁上。
③侍從左右供使喚的人:兩處執事領牌交牌的,人來人往不絕。
④儀仗:全副執事|連前面各色執事陳設,接連一帶擺了三四里遠。
總務:
1.總理各項事務。
2.機關﹑學校等單位中的行政事務。
3.指負責總務工作的人。
中統:
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調查統計局的省稱。成立于1938年,是國民黨CC派陳果夫﹑陳立夫所控制的特務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