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因得果

造因得果
詞語解釋
指無論制造何種因緣,必得相應之后果。
分詞解釋
必得:
必須;一定要:捎信兒不行,必得你親自去一趟。
后果:
最后的結果(多用在壞的方面):后果堪慮丨檢查制度不嚴,會造成很壞的后果。
無論:
①連詞。表示在任何條件下結果都一樣:無論如何|無論誰犯法,都要受法律制裁|無論去與往,俱是夢中人。
②不用說:問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漢,無論魏晉。
制造:
①將原材料加工成為可供使用的物品:制造兵器|制造業。
②有意識地造成某種氛圍、局面:制造事端|制造輕松氣氛。
相應:
①互相呼應、適應:同聲相應|首尾相應|正文作了改動,目錄也要相應調整。
②符合:一言不相應,文吏以法繩之|出秘書百篇以校之,皆不相應。


造因得果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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