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而鳴
詞典解釋:
平:公平;鳴:發出聲音。指人或事物遇到不公正的待遇,就要發出不滿的呼聲。
分詞解釋:
事物:
指客觀存在的一切物體和現象: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變的。
不滿:
1.不充滿。
2.不滿足;不滿意。
發出:
①發生(聲音、疑問等):發出笑聲。
②發表;發布(命令、指示):發出號召ㄧ發出通告。
③送出(貨物、信件等);開出(車輛等)。
公平:
處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公平合理ㄧ公平交易ㄧ裁判公平。
● 鳴(鳴)
◎ 鳥獸或昆蟲叫:鳴囀。鳴唱。鳴叫。鳴禽。鳥鳴。
◎ 發出聲音,使發出聲音:鳴響。鳴奏。孤掌難鳴。
◎ 聲明,發表意見、情感:鳴謝。鳴冤。百家爭鳴。
◎ 聞名,著稱:“以文鳴江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