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士

俊士
詞語解釋
1.周代稱選取入太學者。《禮記.王制》:“命鄉論秀士﹐升之司徒﹐曰選士。司徒論選士之秀者﹐而升之學﹐曰俊士。”鄭玄注:“可使習禮者﹐學大學。”孔穎達疏:“身雖升學﹐亦以學未成﹐猶給司徒繇役;若其學業既成﹐免其繇役。”唐代為取士科目之一。《新唐書.選舉志上》:“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經﹐有俊士﹐有進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此歲舉之常選也。”太平天國稱補廩為俊士。太平天國洪仁玕《英杰歸真》:“以秀才為秀士﹑以補廩為俊士﹑以拔貢為杰士﹑以舉人為約士。”
2.才智杰出的人。
分詞解釋
繇役:
徭役。古代封建統治階級強制農民承擔的一定數量的無償勞動。繇,通“徭”。
鄉論:
鄉里的評論。古代由鄉大夫考核評論,推舉人材。
科目:
①按事物的性質劃分的類別(多指關于學術或賬目的)。
②科舉考試分科取士的名目。
選取:
1.挑選取用。
2.謂選日成親。取,通“娶”。
杰出:
(才能、成就)出眾:杰出人物。


俊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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