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戰
詞語意思:
官職名。三國吳設置的負責監視吏民的職官。《三國志.吳志.孫休傳》:“是歲使察戰到交址調孔爵﹑大豬。”裴松之注:“察戰,吳官名號,今揚都有察戰巷。”《晉書.五行志上》:“六年十月,石頭小城火,燒西南百八十丈。是時嬖人張布專擅國勢,多行無禮,而韋昭﹑盛沖終斥不用,兼遣察戰等為內史,驚擾州郡,致使交址反亂,是其咎也。”一說“察戰”為人名。清沈濤謂《三國志》無書官而不書人姓名例。參閱沈濤《銅熨斗齋隨筆》卷五。
分詞解釋:
致使:
連詞。表示由于某種原因而使得:強臺風過境,房屋倒塌,致使許多人無家可歸。
隨筆:
1.猶言隨手下筆。
2.一種靈活隨便的筆記或文體。
3.一種散文體裁。篇幅短小﹐表現形式靈活自由﹐可以抒情﹑敘事或評論。
專擅:
不向上級請示匯報,擅自行事:他能力強,有魄力,就是有點專擅。
名號:
1.名稱;名目。
2.名聲。
3.稱號。
4.姓名;名字與別號。
5.佛教語。特指諸佛菩薩名,而以指南無阿彌陀佛為常。
6.謂持誦佛號。
不用:
1.不聽從;不采納。
2.不應用;廢棄。
3.不為所用。
4.不必;無須。
5.中醫術語。肢體失去活動能力謂之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