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內

周內
詞語解釋
1.亦作“周納”。
2.彌補漏洞,使之周密。引申為羅織罪狀,陷人于罪。
分詞解釋
羅織:
比喻編造罪名加以陷害:羅織罪名|羅織成獄。
周密:
1.細致周到:考慮得十分周密。
2.周密(1232-1298)。南宋文學家。字公謹,號草窗、蘋洲,又號四水潛夫、弁洋老人、華不注山人。原籍濟南(今屬山東),后為吳興(今屬浙江)人。曾任義烏縣令,宋亡后不出仕。有《武林舊事》、《齊東野語》等筆記,是宋野史中的重要資料。又有詞集《蘋洲漁笛譜》、《草窗詞》,并編有南宋詞選本《絕妙好詞》。
罪狀:
罪名所包含的具體內容。如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誣陷罪的罪狀是“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在日常語言中,用以指犯罪行為的具體狀況,如說:“該犯的罪狀令人發指”。
彌補:
1.補償,賠償。如:何止能彌補這種損失。
2.填補。如:彌補虧空。
漏洞:
①會漏出東西的縫隙、小孔:這邊口袋有個漏洞尚未補好。
②比喻破綻;不周密的地方:他的話中漏洞百出。


周內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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