蔑有

蔑有
詞語解釋
沒有。
分詞解釋
沒有:
猶沒收。

● 有
◎ 存在:有關。有方(得法)。有案可稽。有備無患。有目共睹。
◎ 表示所屬:他有一本書。
◎ 表示發生、出現:有病。情況有變化。
◎ 表示估量或比較:水有一丈多深。
◎ 表示大、多:有學問。
◎ 用在某些動詞前面表示客氣:有勞。有請。
◎ 無定指,與“某”相近:有一天。
◎ 詞綴,用在某些朝代名稱的前面:有夏。有宋一代。
● 有
◎ 古同“又”,表示整數之外再加零數。
● 蔑(衊)
◎ 目受傷而不明。
◎ 無,沒有:蔑以復加。
◎ 小:蔑視。輕蔑。
◎ 滅:“而蔑殺其民人,宜吾不敢服也”。
◎ 涂染:誣蔑。污蔑。

蔑有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22/2578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