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霄宮

洞霄宮
詞語意思
道觀名。在今浙江省馀杭縣南大滌天柱兩山之間。漢元封(前110-前105年)時為祈福之處。唐建天柱觀,宋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改為今名。元末毀,明初重建。因林壑深秀,名勝古跡甚多,道教列為三十六小洞天﹑七十二福地之一,稱“大滌洞天”。宋代宰相大臣乞退或免官,常以提舉臨安府洞霄宮系銜。元鄧牧撰有《洞霄圖志》六卷,記當地宮觀﹑洞府﹑古跡﹑人物﹑碑記等頗詳。
分詞解釋
人物:
文藝作品中所描繪的人物形象。是作品內容的重要因素,也是組成藝術形象的主體。文藝作品大多通過人物和人物的活動來反映現實生活。
改為:
1.另制;重造。
2.改成。
3.改換;變動。為,通“訛”。
古跡:
古代的遺跡,多指古代留傳下來的建筑物:名勝古跡。
林壑:
山林澗谷:林壑斂暝色,云霞收夕霏|徜徉林壑復何求。
七十二:
古以為天地陰陽五行之成數。亦用以表示數量多。


洞霄宮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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