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停
詞語解釋:
①使雙方糾紛消除;使雙方爭執停息:調停糾紛|居中調停。
②又稱“調解”。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方式之一。指由第三者幫助發生爭端的當事國舉行和平談判的活動。與斡旋不同,調停是調停者直接參加或主持談判,并可提出解決爭端的建議和條件。調停者可以是第三國,也可以是聯合國等國際組織。
分詞解釋:
議和:
通過談判結束戰爭。也指為和平進行談判:雙方走上議和的談判桌。
參加:
1.交加。
2.加入某種組織或某種活動。
3.猶提出,表示。
和平談判:
交戰雙方為了結束戰爭而進行的談判。
爭端:
引起爭執的事由:挑起爭端|爭端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