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桐

枯桐
詞語解釋
1.《后漢書.蔡邕傳》:“吳人有燒桐以爨者,邕聞火烈之聲,知其良木,因請而裁為琴,果有美音,而其尾猶焦,故時人名曰‘焦尾琴’焉。”后遂以“枯桐”為琴的別稱。
2.《晉書.張華傳》:“吳郡臨平岸崩,出一石鼓,槌之無聲。帝以問華,華曰:‘可取蜀中桐材,刻為魚形,扣之則鳴矣。’于是如其言,果聲聞數里。”后因以“枯桐”代指擊鐘的直長形木魚。
分詞解釋
蜀中:
蜀﹐古國名﹐為秦所滅。有今四川省中部地。因泛稱蜀地為“蜀中”。
后漢書:
書名。紀傳體東漢史。南朝宋范曄著。全書一百二十篇,分一百三十卷。記載自公元23年至220年間的歷史,敘事喜以類相從。為研究東漢史的重要資料。
可取:
可以采納接受;值得學習或贊許:他的意見確有可取之處ㄧ我以為臨陣磨槍的做法不可取。
石鼓:
1.東周初秦國刻石。形略像鼓,共有十個,上刻籀文四言詩,現存北京故宮博物院。
2.鼓形大石。
木魚:
體鳴樂器。木制。通常為團魚狀,中空,張口,以利共鳴。用小木槌擊奏。原為佛教法器,用于禮佛或誦經。后用于民族器樂演奏。

枯桐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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