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知論

不可知論
詞典解釋
否認人類能夠認識或能夠徹底認識世界的哲學學說。同“可知論”相對。主張人的認識不超出感覺和經驗,不承認在感覺和經驗以外有確實可靠的東西存在。歐洲近代不可知論的主要代表是英國的休謨和德國的康德。
分詞解釋
能夠:
①表示具有某種能力或可能:我相信我能夠踐約|學習能夠使人長智慧。
②表示許可:預定下個星期一舉行的晚會,家屬也能夠參加。
主張:
主意,見解;也指持有某種見解:沒了主張|媽媽主張我學美術,爸爸主張我學物理。
否認:
不承認:矢口否認ㄧ否認事實。
康德:
(1724—1804) 德國哲學家,德國古典唯心主義理論的創始人。
東西:
①東邊和西邊。
②從東到西(距離):這座城東西三里,南北五里。


不可知論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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