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身

告身
詞語解釋
古代授官的文憑。
分詞解釋
古代:
①過去距離現代較遠的時代(區別于‘近代、現代’)。在我國歷史分期上多指19世紀中葉以前。
②特指奴隸社會時代(有的也包括原始公社時代)。
文憑:
官方用作憑證的文書;畢業證書:持文憑赴關|高中文憑。

● 告
◎ 說給別人,通知:告諭。告知。告誡。告訴。報告。勸告。奔走相告。
◎ 向行政司法機關檢舉、控訴:告發。告狀。控告。
◎ 表明,請求:告老。告急。自告奮勇。
◎ 宣布或表示某種情況出現:告成。告竭(宣布某種東西用盡)。告罄(現指財物用盡或貨物等售完)。公告。
● 身
◎ 人、動物的軀體,物體的主要部分:身軀。人身。身材。身段。船身。樹身。
◎ 指人的生命或一生:身世。獻身。
◎ 親自,本人:自身。親身。身教。身體力行。
◎ 統指人的地位、品德:出身。身分。身敗名裂。
◎ 孕,娠:身孕。
◎ 量詞,指整套衣服:做了一身兒新衣服。

告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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