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第

寓第
詞語意思
府第,寓所。
分詞解釋
寓所:
居住的處所。
府第:
貴族官僚或大地主的住宅。

● 寓
◎ 原指寄居,后泛指居住:寓公(古代指寄居他國的官僚貴族;后泛指失勢寄居他鄉的地主紳士等人)。寓居。寓所。寓舍。寓邸。
◎ 住的地方:公寓。客寓。
◎ 寄托:寄寓。寓目(過目)。寓言(a.有所寄托的話;b.用來說明某個道理的小故事)。寓意(語言文字中所寄托或暗含的意思)。
● 第
◎ 次序:第一。次第。等第。
◎ 科舉考試及格的等次:科第。及第。落第。
◎ 封建社會官僚貴族的大宅子:宅第。府第。門第。進士第。
◎ 但:運動有益于健康,第不宜過于劇烈。
◎ 姓。

寓第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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