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誦

告誦
詞語解釋
方言。告訴,告知。
分詞解釋
告訴:
受害人向法院告發:告訴到法院。
方言:
一種語言中跟標準語言有區別的、只在一個地區使用的話,如漢語的粵方言、吳方言等。
告知:
告訴使知道:把通信地址告知在京的同志。

● 告
◎ 說給別人,通知:告諭。告知。告誡。告訴。報告。勸告。奔走相告。
◎ 向行政司法機關檢舉、控訴:告發。告狀。控告。
◎ 表明,請求:告老。告急。自告奮勇。
◎ 宣布或表示某種情況出現:告成。告竭(宣布某種東西用盡)。告罄(現指財物用盡或貨物等售完)。公告。
● 誦(誦)
◎ 用有高低抑揚的腔調念:誦讀。背誦。誦詩。
◎ 稱述,述說:“王之為都者,臣知五人焉,知其罪者,惟孔距心,為王誦之”。
◎ 詩歌:作誦(作詩)。
◎ 怨謗。

告誦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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