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罪

告罪
詞語解釋
1.告發罪行。
2.宣布罪狀。
3.請罪。謂犯有罪過,請予處分。后常用為表示歉意的謙辭。
交際上的謙辭,表示情有未恰、理有未安的意思
正刑之輕重,徒以上囚,則呼與家屬告罪,閱其服否。——《新唐書.百官志》
自知欠妥,急忙告罪
分詞解釋
處分:
①處置;安排:處分適兄意,那得自任專。
②處罰;懲罰:刑事處分|給予警告處分。
告發:
向公安機關、法院或政府檢舉揭發:寫信告發他的違法行為ㄧ盡管多方遮掩,還是被人告發了。
宣布:
1.謂公之于眾。
2.宣揚,廣為宣傳。
3.流布;泄漏。


告罪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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