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理
詞語解釋:
告狀,請求處理。
分詞解釋:
請求:
1.以私事相求﹔走門路﹐通關節。
2.指受人請托﹐收受賄賂之事。
3.說明要求﹐希望得到滿足。
4.所提出的要求。
處理:
1.處置;辦理。
2.指定刑;處罰。
告狀:
①(當事人)請求司法機關審理某一案件。
②向某人的上級或長輩訴說自己或別人受到這個人的欺負或不公正的待遇:就這點小事,干嗎到處告狀?
● 告
◎ 說給別人,通知:告諭。告知。告誡。告訴。報告。勸告。奔走相告。
◎ 向行政司法機關檢舉、控訴:告發。告狀。控告。
◎ 表明,請求:告老。告急。自告奮勇。
◎ 宣布或表示某種情況出現:告成。告竭(宣布某種東西用盡)。告罄(現指財物用盡或貨物等售完)。公告。
● 理
◎ 物質本身的紋路、層次,客觀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條理。事理。
◎ 事物的規律,是非得失的標準,根據:理由。理性。理智。理論。理喻。理解。理想。道理。理直氣壯。
◎ 自然科學,有時特指“物理學”:理科,數理化。理療。
◎ 按事物本身的規律或依據一定的標準對事物進行加工、處置:理財。理事。管理。自理。修理。總理。
◎ 對別人的言行作出反應:理睬。答理。
◎ 古代指獄官、法官。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