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狀

告狀
詞語解釋
①(當事人)請求司法機關審理某一案件。
②向某人的上級或長輩訴說自己或別人受到這個人的欺負或不公正的待遇:就這點小事,干嗎到處告狀?
分詞解釋
請求:
1.以私事相求﹔走門路﹐通關節。
2.指受人請托﹐收受賄賂之事。
3.說明要求﹐希望得到滿足。
4.所提出的要求。
審理:
1.審訊處理。
2.明親王府的理刑官。
案件:
1.有關訴訟和違法的事件。
2.泛指事件。
欺負:
1.欺詐違背。
2.欺凌﹐壓迫。
3.猶輕視﹐小看。
這點:
1.指數量少或個體小。
2.代替較小的個體或較少數量的事物。


告狀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22/2595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