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仙歌

洞仙歌
詞語意思
1.唐教坊曲名,后用為詞牌。又名《洞仙詞》﹑《洞中仙》﹑《羽仙歌》等。敦煌寫本《云謠集雜曲子》收此調二首,字句格律與宋詞異。宋詞有令詞﹑慢詞兩體。令詞有八十三字或九十三字等,慢詞有一百十八字或一百二十六字等,均雙調,仄韻。參閱《詞譜》卷二十。
2.曲牌名。南北曲均有。南曲較常見,屬正宮,字數與詞牌不同,用作過曲。
分詞解釋
三字:
1.指古字﹑篆﹑隸三種字體。
2.知制誥的別稱。
3.指“莫須有”三字。
仄韻:
凡屬上聲﹑去聲﹑入聲的韻,皆為仄韻,與“平韻”相對。
字數:
中文字或外文詞的數目或數量。如:六部中篇小說,字數從一萬七千到三萬五千。
作過:
1.做壞事。
2.特指叛亂﹑鬧事等。
宋詞:
宋代人填寫的詞。詞起于唐代,至宋為全盛時期,小令中調之外,更增長調。宋代填詞名家最多,作品亦極豐富,故文學史上常與唐詩并稱。


洞仙歌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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