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曹
詞語解釋:
官名。主銓選官吏事。
分詞解釋:
官名:
①舊時稱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
②官銜。
銓選:
1.選才授官。古代舉士與選官相一致。士獲選﹐即為官。至唐﹐試士屬禮部﹐試吏屬吏部﹐以科目舉士﹐以銓選舉官。舉官又分兩途﹐吏部主文選﹐兵部主武選。唐以后﹐銓政代有更易﹐然大抵不外集吏考試量人授官之義。清中葉后﹐銓選又分為外補與部選兩途﹐而選政遂成具文﹐但循例掣簽而已。
2.指負責銓選的官員。
吏事:
1.政事,官務。
2.指刑獄之事。
● 選(選)
◎ 挑揀,擇:選擇。選購。選輯(a.挑選并輯錄;b.選輯成的書)。選拔。選用。選賢任能。
◎ 用投票或舉手等表決方式推舉出代表或負責人:選舉。普選。
◎ 被選中的(人或物):入選。人選。
◎ 選輯成冊的作品:文選。詩選。短篇小說選。
● 曹
◎ 等,輩:爾曹(你們)。吾曹。
◎ 古代分科辦事的官署:部曹(中國明、清兩代各部司曹的通稱,源于漢代曹史的簡稱,相當于郡守的總務長)。
◎ 訴訟的原告、被告兩方。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