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朔
詞語解釋:
1.周代制度,天子于每年季冬把第二年的歷書頒發給諸侯,叫“告朔”。
2.指諸侯于每月朔日(陰歷初一)行告廟聽政之禮。
3.泛指于朔日祭祀鬼神。
4.見“告朔餼羊”。
分詞解釋:
歷書:
按照一定歷法排列年、月、日、節氣、紀念日等供查考的書。
告朔餼羊:
原指魯國自文公起不親到祖廟告祭,只殺一只羊應付一下。后比喻照例應付,敷衍了事。
制度:
1.謂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
2.制訂法規。
3.規定。
4.指規定品級的服飾。
5.制作。
6.謂制作方法。
7.規模;樣式。
發給:
1.分給。如:發給每個人三個夾餡面包。
2.指在要求、投標或出價之后判給或分給。如:發給某人的伐木權。
季冬:
冬季的最后一個月,農歷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