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志
詞語解釋:
表白心志。
分詞解釋:
心志:
1.意志;志氣。
2.心意。
3.心性,性情。
表白:
對人解釋,說明自己的意思:再三表白ㄧ表白心跡。
● 志
◎ 意向:志愿。志氣。志趣(志向和興趣)。志士(有堅決意志和高尚節操的人)。志學。
◎ 記,記在心里:志喜。志哀。永志不忘。
◎ 記號:標志。
◎ 記載的文字:雜志。志怪(記載怪異的事)。
◎ 稱輕重,量長短、多少:志子。用碗志志。
◎ 姓。
● 告
◎ 說給別人,通知:告諭。告知。告誡。告訴。報告。勸告。奔走相告。
◎ 向行政司法機關檢舉、控訴:告發。告狀。控告。
◎ 表明,請求:告老。告急。自告奮勇。
◎ 宣布或表示某種情況出現:告成。告竭(宣布某種東西用盡)。告罄(現指財物用盡或貨物等售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