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音
詞語解釋:
音韻學名詞。以一字音為代表﹐把收音相同的字與此字歸為一類﹐稱攝音或攝。分攝之法﹐肇端于宋司馬光《切韻指掌圖》所分之二十圖及宋鄭樵《通志.七音略》﹑《韻鏡》之四十三圖﹐但無攝音之名﹐每類亦無標目之字。元劉鑒《切韻指南》始分十六攝。《康熙字典》卷首所引之《字母切韻要法》則分十二攝。方言不同,師承各異。
分詞解釋:
七音:
1.古樂理以宮﹑商﹑角﹑征﹑羽﹑變宮﹑變征為七音。
2.等韻之學,以唇音﹑舌音﹑牙音﹑齒音﹑喉音﹑半舌音﹑半齒音七種發音為七音。
切韻:
1.猶反切。
2.為韻書名。依反切發聲以分音,收聲以分韻,故曰切韻。隋陸法言等撰,對后世影響很大。現存殘本,為研究中古漢語語音重要資料。
十二:
1.十分之二。
2.特指稅率或利率十分之二。
3.形容數量多或程度深。
不同:
1.不相同;不一樣。
2.不同意。
3.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