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免

告免
詞語解釋
請求免罪。
分詞解釋
請求:
1.以私事相求﹔走門路﹐通關節。
2.指受人請托﹐收受賄賂之事。
3.說明要求﹐希望得到滿足。
4.所提出的要求。
免罪:
免除罪刑;不予法律處分。

● 告
◎ 說給別人,通知:告諭。告知。告誡。告訴。報告。勸告。奔走相告。
◎ 向行政司法機關檢舉、控訴:告發。告狀。控告。
◎ 表明,請求:告老。告急。自告奮勇。
◎ 宣布或表示某種情況出現:告成。告竭(宣布某種東西用盡)。告罄(現指財物用盡或貨物等售完)。公告。
● 免
◎ 去掉,除掉:免除。免稅。免費。免官。免檢。罷免。豁免。
◎ 不被某種事物所涉及:避免。免疫。免不了。在所難免。
◎ 不可,不要:閑人免進。
◎ 古同“勉”,勉勵。
◎ 古同“娩”,分娩。

告免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2/2604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