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火

槍火
詞語解釋
指槍支彈藥。
分詞解釋
彈藥:
各種槍彈、炮彈、火箭彈、手榴彈、地雷、水雷、魚雷、導彈和炸彈、炸藥等爆炸性物體的統稱。可用以毀傷目標或實施照明、拋送宣傳品等特種任務。
槍支:
1.亦作“槍枝”。
2.槍的總稱。

● 槍(槍)
◎ 刺擊用的長矛:長槍。標槍。紅纓槍。
◎ 發射子彈的武器:手槍。步槍。機關槍。槍殺。槍林彈雨。
◎ 像槍的東西:焊槍。煙槍。
◎ 兩頭尖的竹木片,供編籬笆用。
● 火
◎ 燃燒,物質燃燒時所發出的光和焰:火力。火燭。火源。火焰。煙火。火中取栗(喻為別人冒險出力,而自己吃虧上當,毫無所獲)。
◎ 緊急:火速。十萬火急。
◎ 指槍炮彈藥等:火藥。火炮。
◎ 發怒,怒氣:火暴。火性。
◎ 中醫指發炎、紅腫、煩躁等的病因:肝火。毒火攻心。
◎ 形容紅色的:火紅。火腿。
◎ 古代軍隊組織,一火十個人。
◎ 姓。

槍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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