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牧
詞語解釋:
方伯,一方諸侯之長。
分詞解釋:
一方:
1.一邊。多指遠處。
2.一處。指所居住的地方。
3.一個方面;一帶地方。
4.指物的一部分或事的一方面。
5.一種;一類。
6.猶言一種方法。
7.一種配方或藥方。
8.指東西南北四方之一。
9.數量詞。用于方形的東西。
10.數量詞。用于田地﹑土地。
11.數量詞。指一個方形,猶言一片。
12.宋代《方田法》,以東西南北各千步,當四十一頃六十六畝一百六十步為一方。見《宋史.食貨志上二》及《文獻通考.田賦四》。
13.一面。表示一個動作跟另一個動作同時進行。
14.指事務上相對的兩個方面之一。
15.一萬的隱語。詳“一干一方”。
方伯:
殷周時代一方諸侯之長。后泛稱地方長官。漢以來之刺史﹐唐之采訪使﹑觀察使﹐明清之布政使均稱“方伯”。
諸侯:
①西周、春秋時分封的各國國君。必須服從王命,交納貢賦和捍衛王室。在其封土內世襲占有封地及居民,世代掌握統治權。
②借指掌握軍政大權的地方長官:茍全生命于亂世,不求聞達于諸侯。
● 牧
◎ 放養牲口:牧童。畜牧。牧場。放牧。游牧。牧民。牧歌。牧群。
◎ 治:牧民(治理人民)。
◎ 古代治民之官:州牧。
● 侯
◎ 封建制度五等爵位的第二等:侯爵。侯門。公侯。封侯。諸侯。
◎ 古代用作士大夫之間的尊稱。
◎ 姓。
● 侯
◎ 〔閩侯〕地名,在中國福建省。
◎ a high officialmarqu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