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手

槍手
詞語解釋
1.宋代廣南東路鄉兵之稱。
2.射擊手。
3.指考試時冒名代考的人。
(1) [marksman;gunman]∶射擊手
神槍手
(2) [substitude examinee]∶冒名頂替他人考試的人
忽然悟到:凡是考試,都可以請槍手,冒名頂替進場。——《官場現形記》
分詞解釋
冒名:
假托他人名義。
射擊:
用槍械、火炮等武器向目標進行的發射。是武器在戰斗中殺傷敵人的基本手段。按射擊方法,可分為集火射擊、分火射擊、攔阻射擊、抵近射擊、追隨射擊和標定射擊等。按殺傷目標的程度,可分為壓制射擊、殲滅射擊和擾亂射擊等。
東路:
1.猶東方,東部地區。
2.通往東方的道路。
鄉兵:
古代地方武裝。始于西魏﹑北周,由大都督或儀同統領,居于本鄉。其后歷代有之。

槍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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