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辛石井協定

藍辛石井協定
詞語解釋
1917年美國國務卿藍辛和日本全權代表石井菊次郎間的外交換文。美國承認日本在中國享有“特殊利益”,兩國政府重申在中國尊重“門戶開放”和“機會均等”的原則。1923年被廢除。
分詞解釋
利益:
好處:物質利益ㄧ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
廢除:
取消;廢止(法令、制度、條約等):廢除農奴制ㄧ廢除不平等條約。
享有:
1.謂在社會上有所取得。如權利﹑自由﹑聲望等。
2.享受。
特殊:
不同一般的;不平常的:特殊性|情況特殊|特殊待遇。
尊重:
①尊崇而敬重:尊重權利|尊重他的意見。
②莊重:放尊重些,不要過分放縱。


藍辛石井協定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2/2623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