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方

迷方
詞語解釋
1.迷失方向。
2.佛教語。指令人迷惑的境界;迷津。
分詞解釋
迷惑:
1.亦作“迷或”。
2.辨不清是非;摸不著頭腦。
3.使迷惑。
佛教:
世界上主要宗教之一,相傳為公元前六至五世紀古印度的迦毗羅衛國(今尼泊爾 境內)王子釋迦牟尼所創,廣泛流傳于亞洲的許多國家。西漢末年傳入我國。
迷津:
①使人不辨方向的道路:指點迷津|走出迷津。
②見“迷宮”。
境界:
①土地的界限。
②事物所達到的程度或表現的情況:思想境界ㄧ他的演技已經達到出神入化的境界。
令人:
1.品德美好的人。
2.古代命婦的封號。(1)宋徽宗政和二年,定外命婦封號為九等,即國夫人﹑郡夫人﹑淑人﹑碩人﹑令人﹑恭人﹑宜人﹑安人﹑孺人。太中大夫以上官員之妻封令人。見《宋會要輯稿.儀制十》。(2)金宣宗貞佑后,內命婦封號有奉恩令人﹑奉光令人﹑奉徽令人﹑奉美令人等,為正六品。見《續通典.職官十六》。
3.祗候;衙役。


迷方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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