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指

招指
詞語解釋
猶指揮。
分詞解釋
指揮:
①通過手勢、身體動作以及面部表情,駕馭和控制樂隊和合唱隊表演的音樂家。自19世紀以來,已成為音樂團體必不可少的藝術領導者。其職責為指示速度、力度、分句及樂器進入,控制樂器間的平衡和音樂的氣息,并挖掘作品每一細節的表情含義。
②泛指發令調度:工程指揮部。

● 招
◎ 打手勢叫人來:招喚。招呼。招手上車。
◎ 用公開的方式使人來:招集。招收。招納。招賢。招聘。招兵買馬。
◎ 應接:招待賓客。
◎ 引來:招惹。招引。招攬。招致。
◎ 承認自己的罪行:招供。招認。不打自招。
◎ 同“著”。
◎ 搖動:招搖(故意張大聲勢,引人注意)。
● 指
◎ 手伸出的支體(腳趾亦作“腳指”):手指。巨指(大拇指)。指甲。指紋。指印。屈指可數。
◎ 量詞,一個手指的寬度:下了三指雨。
◎ (手指或物體尖端)對著,向著:指著。指畫。指南針。指手畫腳。
◎ 點明,告知:指導。指引。指正。指責。指控(指名控告)。指摘。指揮。指日可待。
◎ 直立,豎起:令人發指(形容極為憤怒)。
◎ 意向針對:指標。指定。
◎ 古同“旨”,意義,目的。

招指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2/3565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