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訟

枉訟
詞語解釋
冤案,錯案。
分詞解釋
錯案:
錯誤處理的案件。
冤案:
沒有罪而被當作有罪判決或受處罰的案件。

● 訟(訟)
◎ 在法庭上爭辨是非曲直,打官司:訟事。訟案。訟詞。
◎ 爭辨是非:爭訟。聚訟紛紜。
◎ 自責:自訟。
◎ 古同“頌”,頌揚。
● 枉
◎ 彎曲,彎屈,引申為行為不合正道或違法曲斷:枉道。矯枉過正。貪臟枉法。枉己正人(自己身子不正,倒去矯正別人)。
◎ 冤屈:枉死。冤枉。
◎ 屈就,用于別人,含敬意:枉駕(a.稱對方來訪自己;b.請對方往訪他人)。枉顧(稱對方來訪自己)。枉臨(稱對方來訪自己)。
◎ 徒然,空,白:枉然。枉自。枉費心機。

枉訟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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