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審
詞語解釋:
1.把犯人從關押處提出來審問。
2.上級法院依法將下級法院受理的或作了錯誤判決的案件提歸自己審判。
(1) [bring up for trial;bring sb.before the court]∶提出犯人進行審訊
(2) [review a case;remove the case for trial]∶因為案情重大或其他原因,上級法院把下級法院尚未判決或已經判決的案件提來自行審判
分詞解釋:
審問:
1.詳細地問。謂在學問的探究上,深入追求。
2.引申指精審的見解。
3.詳細詢問。
4.審訊。
5.確實的消息。
案件:
1.有關訴訟和違法的事件。
2.泛指事件。
下級:
謂同一組織系統中等級低的組織或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