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學御史
詞語解釋:
官名,在兩京督察學政的御史。。如:提學御史房襄。——清.張廷玉《明史》。
[officer who superintend and direct education] 官名,在兩京督察學政的御史。
提學御史房襄。—— 清. 張廷玉《明史》
分詞解釋:
學政:
1.教育工作。
2.提督學政的簡稱。又叫督學使者。清中葉以后,派往各省,按期至所屬各府﹑廳考試童生及生員。均從進士出身的官吏中簡派,三年一任。不問本人官階大小,在充任學政時,與督﹑撫平行。
督察:
①監督察看:派人前往督察。
②指擔任督察工作的人。
御史:
1.官名。春秋戰國時期列國皆有御史,為國君親近之職,掌文書及記事。秦設御史大夫,職副丞相,位甚尊;并以御史監郡,遂有糾察彈劾之權,蓋因近臣使作耳目。漢以后,御史職銜累有變化,職責則專司糾彈,而文書記事乃歸太史掌管。
2.喻指起監督作用的人或事物。
官名:
①舊時稱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
②官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