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院

三院
詞典解釋
唐制,御史臺設三院:臺院,置侍御史;殿院,置殿中侍御史;察院,置監察御史。宋仍唐制,有三院大夫。《新唐書.百官志三》:“御史臺,大夫一人……中丞為之貳。其屬有三院,一曰臺院,侍御史隸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隸焉;三曰察院,監察御史隸焉。”唐韓愈《太原王公神道碑銘》:“歷御史,屬三院,止尚書郎。”宋歐陽修《歸田錄》卷一:“御史臺故事:三院御史言事,必先白中丞。”又清初改內閣為三院﹐即弘文院﹑秘書院和內院。
分詞解釋
王公:
1.天子與諸侯。
2.被封為王爵和公爵者。亦泛指達官貴人。
3.猶王事。指文王的功業。公,通“功”。
4.清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六等封爵的統稱。
監察:
監督各級國家機關和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并檢舉違法失職的機關或工作人員。
百官:
1.古指公卿以下的眾官。后泛指各級官吏。
2.指人體上的各種器官。
故事:
舊日的行事制度;例行的事:虛應故事丨奉行故事(按照老規矩敷衍塞責)。


三院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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